退税上调,鞋企终得政策惠顾
为落实国务院为中小企业减负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1月17日傍晚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前两次未列入调整范围的鞋帽,此次也上调了出口退税率。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而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此次未做调整,但经过今年前两次调整,目前纺织品服装类的出口退税率已有14%,比鞋帽还高1个百分点。纺织服装业经过两次上调出口退税率累计3个百分点。
在104届广交会三期前一天,11月1号国家本年内第二次上调纺织服装的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率达到14%,这无疑给正要过冬的纺企打入了一剂强心针。但当时鞋类产品不在调整范围哦,没有得到政策扶持。因此,在此次广交会上,鞋类企业说得最多的,就是盼望国家也能上调鞋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应广大鞋企的要求,前两次未列入调整范围的鞋帽终于被列入上调清单,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不少鞋类出口企业认为,出口退税率的上调,是国家在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环境趋紧形势下释放的一条重要信号,会大大增强企业和企业家的信心。
据海关总署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鞋类1-10月出口244.53亿美元,增长16.3%;箱包及类似容器1-10月出口112.17亿美元,同比增长26.5%。纺织资源网主编李军认为,出口退税率上调从12月1日起实施,单就这两项退税,考虑到现有出口增幅,2009年将为鞋企和箱包企业增加退税收入近6.78亿美元。随着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不断出台和实施,相关企业将得到较大政策扶持度过寒冬。
作者简介:Barry,纺织资源网主编、行业分析师、产业观察员。从业以来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现致力于纺织行业上下游的分析与研究,对整个纺织产业链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已在多家纺织专业媒体上发表大量的分析文章和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