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鞋类出口产品不存在倾销行为
北京3月24日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今天针对欧委会23日正式批准皮鞋反倾销案的初裁征税方案,表示不满。
崇泉说,中国鞋类出口产品并不存在倾销行为,也没有对欧盟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欧方拒绝中国所有应诉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和分别裁决待遇的申请,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裁决对所有涉案企业实行统一税率,这种做法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违反了公平贸易原则。中方曾多次与欧方交涉,但欧方未予考虑,仍然通过了对中国皮鞋出口产品的征税方案,中国业界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崇泉表示,中方要求欧方公平对待中国的应诉企业,重新对本案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与评估,做出符合WTO规则的裁决,以确保中欧鞋类贸易的正常发展。
据了解,欧盟委员会3月23日晚正式批准,自今年4月7日起对中国和越南产的皮鞋征收为期半年的临时性反倾销税。
根据这一措施,在从4月7日起的6个月时间内,欧盟对中国产皮鞋征收的反倾销税将从4.8%过渡到19.4%;对越南产皮鞋的反倾销税将从4.2%过渡到16.8%。皮革儿童鞋和高科技运动鞋不在此列。不过,欧盟表示与中国方面将继续定期进行沟通,以便找到消除鞋类贸易纠纷的办法。(信息来源:工人日报)